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委托接待未签合同 一旅行社被罚2.5万元

来源:存亡绝续网 编辑:休闲 时间:2025-08-26 00:53:33

近日,委托未签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人员在日常检查中发现,接待某旅行社在组织云南昆明纯玩六日游时,合同将5名旅游者委托给云南当地旅行社接待,旅行但双方未就接待事宜签订委托合同。社被

经查,罚万该旅行社的委托未签行为涉及2名以上不足6名旅游者,且未造成严重后果,接待但已违反《旅行社条例》第三十六条“旅行社委托旅游业务需与受托方签订委托合同,合同明确服务安排、旅行标准及双方权利义务”及第五十五条第(五)项的社被相关规定。依据《旅行社条例》第五十五条,罚万市文化和旅游局对该旅行社作出“责令改正,委托未签罚款2.5万元”的接待行政处罚。

案例点睛:

《旅行社条例》第三十六条规定:旅行社需要对旅游业务作出委托的合同,应当委托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旅行社,征得旅游者的同意,并与接受委托的旅行社就接待旅游者的事宜签订委托合同,确定接待旅游者的各项服务安排及其标准,约定双方的权利、义务。

《旅行社条例》第五十五条规定:违反本条例的规定,旅行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,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;情节严重的,责令停业整顿1个月至3个月:(五)未与接受委托的旅行社就接待旅游者的事宜签订委托合同。(记者 赖志昌 通讯员 陈子彧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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